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屏東縣教保資源網

公告訊息

【準公共】有關核定補助辦理114學年度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親職教育講座經費一案

{{ $t('FEZ002') }} 特殊及學前教育科|

主旨:核定補助貴園辦理114學年度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親職教育講座經費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1025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2431號函辦理。

二、請確依所提計畫執行,如計畫內容或經費項目有所異動,需函報本府轉陳國教署核定;另活動內容應符合教育專業及合理原則,並嚴禁廠商至現場進行推銷及兜售。

三、本案係針對本縣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辦理親職教育講座之補助,爰案內有關「講座鐘點費」、「膳食費」、「教材費」及「場地使用費」等相關經費務請依實際工作情形覈實支應,倘有謊報及冒領之情事,將依法究辦。

四、為宣導適齡適性均衡發展之教保服務理念,國教署業於「全國教保資訊網」掛載「統整教學宣導影片」及「幼兒園教學正常化」等系列影片,請自行配合辦理主題搭配使用。

五、另本案所補助辦理之親職教育活動主要參與對象為家長,爰不得列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4條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18小時以上之時數計算。

六、本案專款專用,請於辦竣後至遲於115815日前,檢送領款收據、原始憑證及成果報告(含活動照片、簽到單(應含講師簽到)及經費支用明細)1份報府辦理結案。

七、上開成果製作範例、注意事項請逕至屏東縣教保資源網-文件下載-準公共幼兒園-「準公共親職講座相關事項」下載相關資料。

八、檢附經費核定表一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1-06|

{{ $t('FEZ005') }}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