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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因應薔琵颱風來襲,請各幼兒園於汛期及颱風來臨前,確實執行校園各項防颱整備工作

{{ $t('FEZ002') }} 特殊及學前教育科|

一、依據「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防汛作業流程作業說明」暨「校 園災害防救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於颱風來襲前,完成下列各項整備工作與注意事 項: 

(一)對於學校有在建工程進行中,請依契約、施工計畫書及 監造計畫書規定要求施工廠商及監造單位針對工地防 颱進行整備,如因未依規定做好防颱準備工作,而造 成損失或傷害,應依合約規定辦理。

 (二)對於淹水或因設備損壞致有安全疑慮之場所,請做好警 示及隔離措施,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 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低樓層等易淹水地 點,各項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力系統、電腦設備、體 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進行評估調整或重 新配置於建築物二樓以上空間。

 (三)學校應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或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發布豪大雨及土石流警戒特報,依實際需求要做好財物安置及人員撤離等預備作業,並加強演練防災自救措施;若確定有撤離需要,則迅速依所擬安全方案辦理。

(四)校舍屋頂,請檢查排水孔是否堵塞,屋頂髒亂請清掃乾淨避免二次堵塞造成積淹水,致損壞防水層、校舍漏水,屋頂如有鐵製或玻璃纖維之水塔或附屬設施,事前應牢固,避免被強風吹倒;屋頂如有其他設施(如天線、擴音器...等)應先予固定或先行移除。

(五)學校有各類電梯設備,電梯無使用時,將電梯依作業標 準升至最高樓層,並將電梯總電源關閉,避免電梯積 淹水或漏水,造成電路損壞。

(六)教室有較低窪處,已有設置防水閘門設施,請務必於預 報豪大雨前,將設備安裝妥適;校舍教室有雨水潑 (流)入教室內疑慮者,請考量門縫須防堵,校園內各 開口門窗,請逐一清點關閉,避免風壓破口造成災害 擴大。

 (七)校園內各類型非固定設施(設備),例如活動帳篷、遮陽網 等設施,於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前,須進行防風作業或 收納,校園樹木倘若有傾倒危險,請做好加固作業。

 (八)學校內外排水溝渠,應詳加檢查排除淤積使其保持暢 通,避免於颱風或豪雨來臨時,發生水流阻塞而倒灌 及校舍屋頂滲漏水;如有裝設抽水設備,平時應定期 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堪用狀態,如需檢修請速派員維修 至可用狀態。

 (九)請有設置避難收容所的學校應完成開設前整備,隨時準 備配合應變中心開設。

 (十)颱風及豪大雨預警前後及期間,若有教職員工生參加戶 外活動,除請各校至校安中心通報系統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紀錄」並隨時依現況更新外,另請主動聯 繫與掌握學校活動中隊伍安全情況,適時採取避難措 施,尚未出發隊伍請管制出隊;倘因天氣遽變,為確 保師生安全,各校辦理暑期活動因天候造成停止進行 者,並告知家長若無法接送,學校會妥為規劃安排, 請家長放心。

(十一)教育部校安中心會不定時發布通報,請各校承辦人至 校安通報網點閱或以收原留電子信箱內容點閱,如 緊急聯絡人員有異動,請適時完成基本資料更新, 避免校安中心發送相關整備通報或颱風通報郵件無 法點閱操作。

三、遇有災情發生時,請配合教育部要求時限內,完成學校災 損之校安通報作業,並留意通報的「主要事件類別」、 「次類別」及內容(災損金額及恢復金額請勿填報評估 中),以利教育部統計及彙整。

四、檢附「在建工程防汛風險評估表」、「颱風前後太陽光電 系統檢查注意事項」、「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 點」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防汛作業流程作業說明」各一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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