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特殊及學前教育科|
主旨:有關核定補助貴園113學年度第1學期準公共幼兒園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補助經費一案,
請於114年2月13日(星期四)前依核結清冊-實際應補助金額掣據辦理補助經費核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免增加準公共幼兒園營運負擔,本府業已另案預先撥付旨案補助經費(含第1期款及第2期款及追加款)至貴園帳戶。
三、另請貴園於本(114)年2月13日(星期四)前依「113學年度第1學期屏東縣準公共幼兒園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核結清冊」-實際應補助金額掣據,
向本府辦理旨案補助經費核結。
四、檢附「113學年度第1學期屏東縣準公共幼兒園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核結清冊」及領據樣張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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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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