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特殊及學前教育科|
主旨:有關114學年度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14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0339號函辦理。
二、旨案本縣以提報一案為原則,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幼兒園如欲申請請填妥「推動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實施計畫」(詳如附件),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前函報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學前教育科(計畫電子檔請併同寄送承辦人信箱a252340@oa.pthg.gov.tw),經本府初審後,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補助,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電子檔「實施計畫(範本)」1份(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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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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