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屏東縣教保資源網

公告彙整

[重要]有關115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以下簡稱幼教專班)報考資訊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t('FEZ002') }} 特殊及學前教育科|

一、115學年度幼教專班計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13校辦理,共開設17班,各校招生簡章已於115年4月24日於招生學校網
站公告,於115年5月11日至115年6月1日開放第一階段報名,於115年6月10日至115年6月17日開放第二階段報名(視
各校第一階段報名情形決定開放)。請幼兒園轉知園內教保服務人員鼓勵報考,隨函檢附報名資訊及報名Q&A(如附件1、2)。
二、受理報考人在職服務年資證明申請時,建議使用簡章內之申請表(如附件3)複核方式證明之,或得以公文開
立服務年資證明,惟務請確實載明申請人下列事項:
(一)職稱。

(二)經查任職資料與所轄幼兒園在職(服務)證明書相符之複核說明。
(三)任職期間(含起訖年月,現職者得註明「迄今」)。
(四)累計服務年資。(若為代理教保員,應敘明現職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
(五)單位核章。
(六)審核日期。
三、此外,倘報考人過去服務之幼兒園已停業,報考人應填具服務證明書(園所無須用印),並檢附足資證明之文件(含任
職園所、職稱及服務年限起訖),送交前任職園所所屬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進行複核。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5-06|

{{ $t('FEZ005') }}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