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特殊及學前教育科|
主旨:有關核定補助貴園11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經濟需要協助幼兒課後延長照顧之經費一案,請於115年8月14日(星期五)前依核定表掣據請領補助經費,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10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2861號函辦理。
二、請幼兒園依計畫內容核實辦理,並於完成後依相關規定向本府辦理結報,若有賸餘款者請依規定繳回本府。
三、檢附領款收據樣張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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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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