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特殊及學前教育科|
主旨:有關核定補助貴園114學年度第2學期準公共幼兒園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補助經費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免增加準公共幼兒園營運負擔,本府業已另案預先撥付旨案補助經費(含第1期款及第2期款)至貴園帳戶;另倘有經費不足數需追加者,將另案撥付追加款。
三、另請貴園於本(115)年8月14日(星期五)前依「114學年度第2學期屏東縣準公共幼兒園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核結清冊」-實際應補助金額掣據,向本府辦理旨案補助經費核結。
四、檢附領款收據樣張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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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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