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前教育科|
主旨:有關「保護資訊系統就學輔導回覆平台」(以下稱該平台)幼兒園目睹家暴知會單回覆情形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輔導處遇原則辦理。
二、依上開法規第四點規定:「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就學輔導回覆平台接獲知會單後 3 日內派予個案就讀學校;學校於受理後應於 30 日內回覆教育主管機關有關個案處理情形,並由教育主管機關於 7 日內審查完畢回覆防治中心。轉知時如遇寒暑假,學校應於開學後 30 日內回覆教育主管機關;如遇目睹兒少為應屆畢業生,請原就讀學校知會所屬教育主管機關改派至新就讀學校,或轉回防治中心。」
三、查該平台幼兒園目睹家暴知會單尚有多筆案件未回覆並業逾限辦時間如附件一。
四、請幼兒園逕至該平台確認案件回覆情形,若有逾限辦日期之案件,請於文到5日內辦理完成。
五、旨揭該平台網址為https://dvpc.mohw.gov.tw/EDU/,請各園務必進入上開平台確認承辦人個人資料、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避免未收到通知以致案件逾期未辦理。
六、另「屏東縣幼兒園目睹家暴未完成名單」及「幼兒園版目睹家暴知會單功能說明文件」請至屏東縣教保資源網文件區下載(https://www.kids.ptc.edu.tw/nfile.htm)。
第一次登入的幼兒園,
學校代碼:幼兒園代碼 ( 與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帳號一致 )
使用者密碼:幼兒園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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